数字新奇点 · 2026年10月21日
德国法院判 Google 为 AI 造谣负责、医生被写成性侵者、DSA 豁免失效
AI 说的话,要有人认账
AI 说的话,要有人认账
这是我这两年看到最解气的一条 AI 判决。
一位德国医生,从 2010 年干到 2026 年 6 月底的神经放射学主任医师兼教授。6 月底他离职了。
然后,8 月 28 日,一位同事告诉他一件让他脊背发凉的事——在 Google 的 AI 搜索里搜他的名字,AI 说他离职,是因为"对秘书实施了性侵"。
而且不止一句。只要你搜"停职""解雇""法院诉讼",AI 会一本正经地给你讲出整套虚构的司法后续——什么立案了、什么审判了、什么判决了,写得比小说还完整。
这些事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真正涉事的,是另一位已卸任的大学教授。AI 把两个人的事,缝在了一起。
用人话说:AI 拿着真的零件,编了一辆根本不存在的车,然后言之凿凿地说"这是真的"。
一句话总结
欧盟法院用两次判决明确了一件事:AI 搜索生成的话是平台自己的"发言",不是"中立索引"——出了事,平台自己负责。
一、事情是怎么发展的
据多家媒体报道,时间线很清楚:
时间 · 发生了什么
2026 年 6 月底 · 医生离职
8 月 28 日 · 同事告知其 AI 搜索中出现了上述虚假指控
8 月底 · 他发邮件要求 Google 删除
9 月中旬 · Google 回复:不处理
9 月 24 日 · 亚琛地方法院作出判决
10 月 18 日 · 判决被公开报道
两个细节值得停下来看。
第一,他搜"停职""解雇""法院诉讼"这些词,AI 会给出更完整、更具体、看起来更有依据的虚构内容。 这比单纯说错一句话严重得多——它会随着你的提问,主动把谎言说得更圆。
第二,Google 明确回复了"不处理"。 也就是说,这不是一个"Google 没来得及发现"的技术疏忽,而是知情之后决定不处理。
用人话说:不是雾里看花看不清,是看清楚了,然后把窗帘拉上。
二、法院凭什么判 Google 输
这是整件事最值钱的部分。
亚琛地方法院这次没有先开庭就发了紧急禁令(einstweilige Verfügung),理由很简单:这些话足以严重损害一个医生的职业声誉。违反禁令最高罚款 25 万欧元。
而法院真正的法理依据,来自三个月前的另一桩判决——慕尼黑地院 2026 年 5 月 28 日的判决,案号 26 O 869/26。慕尼黑法院确立的三条原则,被亚琛完整继承:
原则一:AI 的回答,是 Google 自己的陈述
AI 回答是 Google 自己的"发言",不是中立的"搜索索引"。
这一条是整个判决的地基。Google 的传统抗辩是:我是索引,不是发布者,出了问题找源网站去。但 AI 生成的答案是 Google 亲手"写"出来的——它做了总结、做了取舍、做了推断。用"我只是索引"来免责,在法庭上站不住。
原则二:欧盟《数字服务法》的豁免条款,不适用
Google 一直援引 DSA(欧盟《数字服务法》) 的中介豁免——平台只提供"管道",不生产内容,所以不为内容负责。
法院认定这条豁免用不上。 因为按 DSA 的框架,只有平台没有对内容做编辑性干预时才能豁免。而 AI 主动生成、提炼、排序答案,恰恰构成编辑性干预。
原则三:这不是"不可预见",是"有能力核查"
法院还指出:Google 完全有能力把 AI 的回答跟源网站比对——它的系统本来就是做这件事的。既然做得到,那"不知道会出错"这个抗辩就站不住。
用人话说:法院的逻辑很朴素——你不是说自己是搜索引擎吗?那源网站上写着另一个人,你为什么没发现?
还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Google 曾对慕尼黑的判决提起上诉,但在更高法院作出裁决之前就和解了。这意味着慕尼黑确立的法律推理没有被推翻,已经成为稳定的裁判尺度。亚琛的判决虽然尚未终审、仍可上诉,但它是第二次适用同一套框架。
三、这套逻辑会烧到谁
很多人会觉得,这是欧洲的事,跟中国没关系。我认为关系很大。
第一,"平台不为 AI 生成内容负责"这个时代,基本结束了。
一旦这个原则在欧盟站稳,其他司法辖区的法院会怎么判?目前欧盟的 AI 法案、GPAI 规则,加上这两天美国 FTC 对 OpenAI、Anthropic 的调查,方向是一致的——都在往"你要为 AI 的输出担责"上收。 中美欧正在形成同一套压力,只是时间表不同。
第二,最先被烧起来的是搜索和问答类产品的提供商。
注意:这次的责任落在"生成答案的搜索平台"身上,而不是"用了这个平台的普通用户"。这意味着风险的承担者是产品的设计者,不是使用者。
第三,最该警惕的是医疗和金融这类高风险场景。
一个医生被 AI 编造了性侵指控,这已经是很严重的事。如果是"某个 AI 告诉你你的检查结果有异常"呢? 这类错误的伤害量级完全不同,而国内恰恰已经有 FDA 批准 AI 独立开处方这类先例(不过那次是走完了审批流程的,属于合规产品)。"合规上线"和"上线后出事"是两回事,这次判的就是后者。
对普通人意味着什么
如果你完全不懂法律:记住这一条就够了——以后再看到 AI 说某个具体的人干了什么坏事,多半源网上有影子,但那个"人"可能根本不是他。 涉及名誉、隐私的具体指控,必须点进原文看是谁说的。
如果你在做 AI 产品:这条判决提醒你三件事——第一,把"引用源链接"做扎实,最好让用户一眼能看出答案的出处;第二,给高风险内容设人工或规则拦截;第三,不要指望用"我是平台"来免责,这个抗辩在欧洲已经被否掉了。
如果你在企业里负责合规:欧盟的判例会成为你们在海外业务的最低标准线。 提前把"AI 生成内容"的审核流程建起来,比事后被罚便宜得多。
写在最后
1 AI 造谣这件事,性质跟"算错了"不同
过去我们说 AI 会"幻觉""胡说八道",听起来像技术瑕疵。但当它编造的内容具体到"某个真名实姓的人实施了性侵",性质就变了——这已经是内容侵权,而且是刑事级别的指控。 技术问题可以修,法律责任必须有人扛。
2 DSA 的豁免口子,正在被一个个堵上
这次判决堵上的是"生成式 AI 不算编辑行为"这个口子。而此前欧盟 AI 办公室已经对 30 家通用 AI 提供商发出执法请求、美国 FTC 起诉了 OpenAI 和 Anthropic。方向已经非常明确:平台享受了 AI 的效率,就得承担 AI 的后果。
3 我最关心的下一步
不是这起案子会不会上诉,而是会不会有第一批"AI 侵权受害者"拿到赔偿。 这次是紧急禁令,赔不赔、赔多少还悬着。但禁令本身已经够重要了——它第一次承认:AI 说的话,有分量。
未来 1 年看三件事:① 欧洲出现首例 AI 生成内容侵权赔偿判决 ② 中国出现第一起因 AI 搜谣而起的名誉权案件 ③ 主流 AI 搜索全面上线"来源标注 + 争议申诉"通道。
如果觉得这篇拆解对你有帮助,不妨点个关注和在看。
你的 AI 陪跑伙伴 【数字新奇点】 会继续关注 AI 法律责任边界的每一次推进。
咱们下期见!
参考资料
Google Liable for AI Overview Content | German Courts Rule(TokenFeed)
Google faces second German ruling over AI search claims(AI and Tech News)
German court finds Google liable for false AI answers in landmark case(Daily8)
德国法院裁定谷歌对 AI 概览错误担责(icou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