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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新奇点 · 2026年10月21日

德国法院判 Google 为 AI 造谣负责、医生被写成性侵者、DSA 豁免失效

AI 说的话,要有人认账

AI欧盟德国法律责任AI 幻觉

AI 说的话,要有人认账

这是我这两年看到最解气的一条 AI 判决。

一位德国医生,从 2010 年干到 2026 年 6 月底的神经放射学主任医师兼教授。6 月底他离职了。

然后,8 月 28 日,一位同事告诉他一件让他脊背发凉的事——在 Google 的 AI 搜索里搜他的名字,AI 说他离职,是因为"对秘书实施了性侵"。

而且不止一句。只要你搜"停职""解雇""法院诉讼",AI 会一本正经地给你讲出整套虚构的司法后续——什么立案了、什么审判了、什么判决了,写得比小说还完整。

这些事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真正涉事的,是另一位已卸任的大学教授。AI 把两个人的事,缝在了一起。

用人话说:AI 拿着真的零件,编了一辆根本不存在的车,然后言之凿凿地说"这是真的"。

一句话总结

欧盟法院用两次判决明确了一件事:AI 搜索生成的话是平台自己的"发言",不是"中立索引"——出了事,平台自己负责。

一、事情是怎么发展的

据多家媒体报道,时间线很清楚:

时间 · 发生了什么

2026 年 6 月底 · 医生离职

8 月 28 日 · 同事告知其 AI 搜索中出现了上述虚假指控

8 月底 · 他发邮件要求 Google 删除

9 月中旬 · Google 回复:不处理

9 月 24 日 · 亚琛地方法院作出判决

10 月 18 日 · 判决被公开报道

两个细节值得停下来看。

第一,他搜"停职""解雇""法院诉讼"这些词,AI 会给出更完整、更具体、看起来更有依据的虚构内容。 这比单纯说错一句话严重得多——它会随着你的提问,主动把谎言说得更圆。

第二,Google 明确回复了"不处理"。 也就是说,这不是一个"Google 没来得及发现"的技术疏忽,而是知情之后决定不处理。

用人话说:不是雾里看花看不清,是看清楚了,然后把窗帘拉上。

二、法院凭什么判 Google 输

这是整件事最值钱的部分。

亚琛地方法院这次没有先开庭就发了紧急禁令(einstweilige Verfügung),理由很简单:这些话足以严重损害一个医生的职业声誉。违反禁令最高罚款 25 万欧元。

而法院真正的法理依据,来自三个月前的另一桩判决——慕尼黑地院 2026 年 5 月 28 日的判决,案号 26 O 869/26。慕尼黑法院确立的三条原则,被亚琛完整继承:

原则一:AI 的回答,是 Google 自己的陈述

AI 回答是 Google 自己的"发言",不是中立的"搜索索引"。

这一条是整个判决的地基。Google 的传统抗辩是:我是索引,不是发布者,出了问题找源网站去。但 AI 生成的答案是 Google 亲手"写"出来的——它做了总结、做了取舍、做了推断。用"我只是索引"来免责,在法庭上站不住。

原则二:欧盟《数字服务法》的豁免条款,不适用

Google 一直援引 DSA(欧盟《数字服务法》) 的中介豁免——平台只提供"管道",不生产内容,所以不为内容负责。

法院认定这条豁免用不上。 因为按 DSA 的框架,只有平台没有对内容做编辑性干预时才能豁免。而 AI 主动生成、提炼、排序答案,恰恰构成编辑性干预。

原则三:这不是"不可预见",是"有能力核查"

法院还指出:Google 完全有能力把 AI 的回答跟源网站比对——它的系统本来就是做这件事的。既然做得到,那"不知道会出错"这个抗辩就站不住。

用人话说:法院的逻辑很朴素——你不是说自己是搜索引擎吗?那源网站上写着另一个人,你为什么没发现?

还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Google 曾对慕尼黑的判决提起上诉,但在更高法院作出裁决之前就和解了。这意味着慕尼黑确立的法律推理没有被推翻,已经成为稳定的裁判尺度。亚琛的判决虽然尚未终审、仍可上诉,但它是第二次适用同一套框架。

三、这套逻辑会烧到谁

很多人会觉得,这是欧洲的事,跟中国没关系。我认为关系很大。

第一,"平台不为 AI 生成内容负责"这个时代,基本结束了。

一旦这个原则在欧盟站稳,其他司法辖区的法院会怎么判?目前欧盟的 AI 法案、GPAI 规则,加上这两天美国 FTC 对 OpenAI、Anthropic 的调查,方向是一致的——都在往"你要为 AI 的输出担责"上收。 中美欧正在形成同一套压力,只是时间表不同。

第二,最先被烧起来的是搜索和问答类产品的提供商。

注意:这次的责任落在"生成答案的搜索平台"身上,而不是"用了这个平台的普通用户"。这意味着风险的承担者是产品的设计者,不是使用者。

第三,最该警惕的是医疗和金融这类高风险场景。

一个医生被 AI 编造了性侵指控,这已经是很严重的事。如果是"某个 AI 告诉你你的检查结果有异常"呢? 这类错误的伤害量级完全不同,而国内恰恰已经有 FDA 批准 AI 独立开处方这类先例(不过那次是走完了审批流程的,属于合规产品)。"合规上线"和"上线后出事"是两回事,这次判的就是后者。

对普通人意味着什么

如果你完全不懂法律:记住这一条就够了——以后再看到 AI 说某个具体的人干了什么坏事,多半源网上有影子,但那个"人"可能根本不是他。 涉及名誉、隐私的具体指控,必须点进原文看是谁说的。

如果你在做 AI 产品:这条判决提醒你三件事——第一,把"引用源链接"做扎实,最好让用户一眼能看出答案的出处;第二,给高风险内容设人工或规则拦截;第三,不要指望用"我是平台"来免责,这个抗辩在欧洲已经被否掉了。

如果你在企业里负责合规:欧盟的判例会成为你们在海外业务的最低标准线。 提前把"AI 生成内容"的审核流程建起来,比事后被罚便宜得多。

写在最后

1 AI 造谣这件事,性质跟"算错了"不同

过去我们说 AI 会"幻觉""胡说八道",听起来像技术瑕疵。但当它编造的内容具体到"某个真名实姓的人实施了性侵",性质就变了——这已经是内容侵权,而且是刑事级别的指控。 技术问题可以修,法律责任必须有人扛。

2 DSA 的豁免口子,正在被一个个堵上

这次判决堵上的是"生成式 AI 不算编辑行为"这个口子。而此前欧盟 AI 办公室已经对 30 家通用 AI 提供商发出执法请求、美国 FTC 起诉了 OpenAI 和 Anthropic。方向已经非常明确:平台享受了 AI 的效率,就得承担 AI 的后果。

3 我最关心的下一步

不是这起案子会不会上诉,而是会不会有第一批"AI 侵权受害者"拿到赔偿。 这次是紧急禁令,赔不赔、赔多少还悬着。但禁令本身已经够重要了——它第一次承认:AI 说的话,有分量。

未来 1 年看三件事:① 欧洲出现首例 AI 生成内容侵权赔偿判决 ② 中国出现第一起因 AI 搜谣而起的名誉权案件 ③ 主流 AI 搜索全面上线"来源标注 + 争议申诉"通道。

如果觉得这篇拆解对你有帮助,不妨点个关注和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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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下期见!

参考资料

Google Liable for AI Overview Content | German Courts Rule(TokenFeed)

Google faces second German ruling over AI search claims(AI and Tech News)

German court finds Google liable for false AI answers in landmark case(Daily8)

德国法院裁定谷歌对 AI 概览错误担责(icourt)

参考资料